北京對于個人出租住房的征稅大幅下調,月租金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,改按2.5%征收
從今年1月開始,市民出租房屋收入的稅率大幅下調了,記者2月15日從12366北京稅務熱線證實,月租金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,改按2.5%征收,僅僅相當于原來稅率的一半。眼下,北京對于個人出租住房的征稅大幅下調,而這將惠及廣大房東與租客。
記者了解到,目前在城六區(qū)的部分街道代開個人出租房屋發(fā)票服務點,已經貼出了新的告示,提示市民可以按照新的2.5%租房稅率來繳稅了。此前在北京,個人出租住房一般是按照5%的綜合征收率來征稅,開發(fā)票時也就是大家常說的5個點。
這次12366北京稅務熱線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新規(guī)定是月租金收入(不含稅)在10萬元以下的,按照2.5%的綜合征收率來征收;而月租金收入(不含稅)在10萬元以上的,按照4%的綜合征收率來征收。換言之,無論月租金收入多寡,稅率都有所下降。而這對北京大力發(fā)展住房租賃市場,鼓勵更多的房屋投入租賃市場,確實是一大利好。
對于房東或租客來說,這無疑也是一個好消息。此前大家還在熱議租房抵扣個稅遭遇繳稅僵局,就是由于有些房東擔心租客用自己的信息去辦理租金抵扣個稅,會導致房東需要大量繳納個稅。
本市的這項減稅新政策對于絕大部分的出租住房來說,都可以減少一半的稅費,省了不少錢,也有利于緩和房東與租客間的緊張態(tài)勢。
不過12366北京稅務熱線的工作人員也強調,對于個人出租商辦等非住房,這次稅率并未調整,月租金收入(不含稅)在10萬元以下的,還是按照7%的綜合征收率來征收;而月租金收入(不含稅)在10萬元以上的,依然按照12%的綜合征收率來征收。
據(jù)了解,這項政策是從2019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的。按照法律規(guī)定,個人出租房屋在收到租金收入時就要繳稅并代開發(fā)票,所以也就是用收到租金款項的時間來界定是否按照新政策執(zhí)行。
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指出,過去幾個月,特別是個稅抵扣中填寫業(yè)主信息環(huán)節(jié),租房稅被廣泛關注。
張大偉指出,房東出租住房從法律角度的確應該交稅,但約定俗成的當下市場,交稅比例非常低,不足全國市場的1%。北京等城市租賃交稅的比例也非常低,沒有養(yǎng)成納稅習慣。這種情況下,引導納稅應該是長期過程。中國房地產稅制中,重交易稅費,輕持有稅費。
業(yè)內人士認為,減稅對市場來說肯定有好處,降低了納稅人群負擔,也有利于逐漸培養(yǎng)納稅習慣。但在當下市場的租賃交易中,大部分租戶也的確沒有選擇納稅,租賃稅減少對市場的影響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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