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日起,將對進境物品進口執(zhí)行新的行郵稅稅率,共涉及降稅物品260個稅號
經國務院批準,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對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稅率進行調整。據(jù)此,海關總署發(fā)布2018年第140號公告,明確11月1日起,將對進境物品進口執(zhí)行新的行郵稅稅率,共涉及降稅物品260個稅號,占稅號總數(shù)的69.7%。
個人郵遞和行李物品屬行郵稅征收對象
海關關稅的征收對象包括進出口貨物和進出境物品。“貨物”和“物品”一字之差,征收對象和稅率可都不同。
進境物品進口稅又俗稱行郵稅,是海關對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征收的進口稅。行郵稅的征收對象是超過海關規(guī)定數(shù)額但仍在合理數(shù)量以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,包括旅客行李物品、個人郵遞物品以及其他個人自用物品等。
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條例》規(guī)定,海關總署明確了一定數(shù)額以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免征進口稅。對于免征進口稅的進境物品,海關總署早在2010年第43號公告和2010年第54號進行了明確:
對于個人郵寄的進境物品:根據(jù)《海關法》及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要求,個人郵寄進境物品,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(行郵稅),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關予以免征。海關監(jiān)管進境個人郵遞物品主要有2個判定的基本原則。一是自用合理原則,二是限定價值原則。個人寄自港澳臺地區(qū)的物品,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;寄自其它國家和地區(qū)的物品,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。超過上述限值,即需要交郵政企業(yè)退運,或按照物品進行報關交進口稅。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,雖超過限值,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,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(guī)定征稅進境。
對于旅客攜帶的物品:依據(jù)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54號公告,一,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,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(含5000元)的;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,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(含2000元)的,海關予以免稅放行,單一品種限自用、合理數(shù)量,但煙草制品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(guī)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(guī)定辦理。二、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,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;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,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,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,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,按行郵稅全額征稅。
超過上述海關規(guī)定免征稅數(shù)額但仍在合理數(shù)量以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,海關就要征行郵稅了。
據(jù)悉,從昨日(11月1日)起,海關將對69.7%的進境行郵物品進行降稅,箱包、化妝品、抗癌藥品等260個稅號對應的物品進口稅率皆有不同程度降低??傮w是將進境物品進口稅率由15%、30%和60%三檔調整為15%、25%和50%。
具體來看,在此輪行郵稅調整中,包括中國消費者最熱衷“海買”的酒、煙、紡織品、箱包、鞋靴、鐘表、化妝品、家電、攝影(像)設備、影音設備等259個稅目的常見日用消費品都在降稅之列。這些消費品的稅率分別從30%和60%下調至25%和50%。其中,煙、酒、玉石、高檔手表和化妝品的稅率降幅達到10%。此外,“挎包、背包、提包”原來郵寄是按200元單價定額計稅,此次調整為“另行確定”;CD、VCD、DVD等光學媒體統(tǒng)一在新增稅目“光學媒體”下,稅率定為15%;10元/毫升(克)或15元/片(張)及以上的護膚類化妝品調整為“高檔護膚類化妝品”稅目,稅率調至50%;其他非高檔護膚類化妝品稅率則下調至25%。
這意味著,以后出國帶貴價物品回國,可以省下更多的稅。以一款價值20000元的某國外知名品牌高檔手表為例。按原來60%稅率計算,這塊手表需繳納稅款12000元,此次調整后按50%稅率繳納稅款為10000元,可以節(jié)省2000元。
需要注意的是,本輪調整只適用于消費者個人購買的合理自用商品;以牟利為目的海外代購并不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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